(雪邦29日讯)一名货仓员工因在吉隆坡国际机场货运中心的包裹上,写下有炸弹威胁的字眼,他今日在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监禁4天和罚款3000令吉。
23岁的被告莫哈末罗扎里拉欣在通译员念出其控状后,在推事莫哈末布克里面前认罪。
根据控状,他被指于4月25日早上11时42分,在机场货运中心扫描器的某人包裹上,写下“小心不要乱丢,否则将爆炸”的威胁性句子,拥有恐吓犯罪意图。
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刑事恐吓),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谕令被告从被捕日起入狱服刑,若不缴纳罚款,则以监禁2个月代替。
本案主控官为诺萨布丽娜副检察司。
根据报导,机场人员在货运中心值勤时,扫描器发现一个包裹内装有电池和多条电线,包裹上竟写有“小心不要乱丢,否则将爆炸”的字眼,吓得急召警方到场调查。
警方较后调派拆弹组和警犬进行检查,最终证实是虚惊一场,包裹内其实装有手提电脑和充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