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讯)16年前使用头巾勒死女友被判死刑的货仓管理员,今日获联邦法院使用酌量权,改为服刑30年。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蒙、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和拿督瓦兹尔阿南组成的三司,一致作出上述决定,并择定犯人沙鲁尼占(52岁)的刑期从2008年10月8日被捕日算起。
沙鲁尼占代表律师苏巴斯,早前以当事人已经关押16年为由,要求法庭将死刑改为30年刑期;而迪塔丽娜副检察司对此没有异议。
沙鲁尼占被控于2008年10月7日上午9时至10时,在轰埠甘榜鹅唛的租屋,得悉女友努鲁哈兹拉(时年26岁)将与他人结婚后,谋杀后者。
莎阿南高庭随后于2010年3月22日裁定沙鲁尼占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
沙鲁尼占在高庭自辩时声称,他与死者原计划自杀,而死者昏倒前曾强迫他服毒;他自称在下手时神智不清,当他恢复意识时对方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于是他立即跑去邻居家求助。
不过,验尸报告发现死者是被勒死的,而且体内没有发现毒药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