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高庭日前裁定一名52岁男子,基于不符合大马执业律师的资格,而无法参与法律执业证书考试机会。
根据“自由今日大马”报导,申请人苏雷斯基于在英国一所大学,在财产/土地法律学科考获“勉强及格”(Compensated Pass),他随后申请参与大马法律执业证书考试,但遭到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拒绝。
根据了解,“勉强及格”是一种特殊情况。当一名学生的其他学科都通过了,唯独只有一门非必修学科的成绩处于30%至39%范围(及格分数为40%),那这么学科则会拿到“勉强及格”,或是俗称的“软挂”。
苏雷斯是在2019年以二等荣誉毕业于伦敦大学。他在2022年5月24日被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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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随后在2022年8月入禀法庭,希望检讨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决定。
法官阿末卡马在上个月发布裁决书,裁定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决定是有效且合理的。
“我认为,答辩人(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的决定不存在任何法律、非理性或不合理的错误,足以证明其干预是合理的。”
他说,该局是在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下成立,并授权决定加入大马律师行列的资格。
其中一项条件规定学生必须参与12门科目,而这12门科目必须包括6门核心科目,即合同法、侵权法、宪法、刑法、土地法和衡平法,及信托法。
法官说,大马法律专业资格鉴定局在2022年11月1日收到伦敦大学的回复,确认苏雷斯曾3次修读这门科目,在经历了两次不及格后,大学在第三次的修读中,给予对方“勉强及格”。
法官指示苏雷斯支付1万令吉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