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3日讯)一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工作的关税局官员,涉嫌多次向运输公司代理收贿,他今日在新山地庭面对多达38项控状,唯他不认罪,获准以 5000令吉保外。
被告万阿兹马尼旺阿里(旺阿都阿兹)任职于吉隆坡国际机场马来西亚关税局,WK22级(Gred WK22 )的高级助理官员。
根据38项控状内容,他被控于2014年3月22日至2021年9月2日之间,收贿达1万4950令吉。

控状指出,被告于上述期间,被发现从一名在吉隆坡国际机场的货柜运输服务代理公司业者处收贿,每一次的金额介于100至3000令吉,作为加速处理其公司业务的酬劳。
此外,控状指出,被告是通过其在新山哥文茶花园的一个银行的户头,收取有关金钱。
被告行为牴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听毕控状后,选择不认罪。
代表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夫及马兹亚建议,以3万令吉及一名马来西亚籍担保人,让被告保释。
被告代表律师嘉马鲁丁及阿斯里求情,希望将保释金额降低至5000令吉。
法官拿督阿末卡马在考量求情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马来西亚籍担保人保释,同时择定案件于7月9日过堂,提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