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恐袭,专家举出4大考虑因素:行动是什么?动机为何?施袭者是谁?遇袭者是谁?
政治评论员江春男指出,恐怖分子一词,在美国是法律名词,有严谨的定义,起码要有恐怖组织,一旦被政府定性,这组织成员的资产会被冻结。
2013年4月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时任总统奥巴马在演讲中没有用恐怖主义一词,《纽约时报》也没有直接使用这个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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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举一例,2012年9月,美国驻利比亚大使馆被袭击,大使和一名外交官丧命,一个多礼拜后,美国政府才以“恐怖攻击”界定此事,在此之前《纽时》反覆用“致命袭击”一词。
黎巴嫩和巴基斯坦爆炸案,《纽时》只用“自杀炸弹客”“武装分子”和“袭击者”,对“恐怖分子”一词十分谨慎,不敢滥用。
2014年3月,中国昆明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中国记者不断追问下,勉强挤出“恐怖主义”一词,还加上“基于中国媒体的信息”的引号,中方对此很不爽,也只能勉强接受。
如何从恐怖中定义不同层次的恐怖,政府和百姓心中各有一把尺。
人们每天的生活中都有大大小小的不安,“恐”是老百姓的心情写照。从杀父杀母,到杀妻杀子,爱你爱到杀死你,各种各样的“恐怖分子”,可能就在我们左右。
新加坡政府领导人反复提醒人民,新加坡遭遇恐袭只是迟早的问题。国人必须提高警惕,更要做好心理准备,特别是拒绝让恐怖主义破坏社会和谐。
不能逃避,只能面对。面对看不到的敌人,我们能做的,就这么多,但也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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