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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KS电子发票措施 税收局:明年7月1日开始

(吉隆坡22日讯)今日回应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最近发表的一项谈话;该局指出,微型及中小企业( )落实电子发票措施是从2025年7月1日开始,并非今年8月1日。

该局今晚发表文告说,今年8月1日实施的第一阶段电子发票措施,仅适用于年收入或销售额超过1亿令吉的公司,目前没有要求第一阶段的公司,从企业获得电子发票以用于申报费用。

“因此,从今年8月1日起,可以继续照常营业,无需发出电子发票。”

文告说,一般来说,在电子发票措施实施初期,纳税人无需取得电子发票,作为申报费用的凭证。

文告也透露,为了帮助和便利电子发票的提交,该局提供了MyInvois 网站以及销售点 (Point of Sales) 系统,可以免费使用以处理所有交易。


“在2025年7月1日全面实施电子发票之前的一年内,我们将积极开展各种交流会,以在全国范围内提高相关认识和教育。”

相关新闻>>电子发票问题多 魏家祥吁重启消费税

该局也指出,该局也在2023年7月21日和9月29日,推出落实电子发票措施指南。

针对违反电子发票措施罚款2万令吉一事,该局指出,为了确保电子发票能够有效实施,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未签发电子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可被罚款最低200令吉,最高则是2万令吉,而且罚款额会根据案情处理。

文告指出,一旦开始全面推行电子发票时,该局将会给予适当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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