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反贪污委员会查案官诺艾达指出,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管理层和几名银行员工,从未就该公司的投资事宜,合谋欺骗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国人。
纳吉被控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罪一案,今日在高庭续审,第49名控方证人诺艾达反驳辩方律师旺阿兹万的指控时,这么说。
旺阿兹万早前提出,一马公司前总执行长莫哈末哈占及前财务长阿兹米,已与瑞意银行(BSI)和Aabar Investments PJS有限公司官员计划欺骗纳吉,指该公司的投资资金将在2014年回到该公司。
诺艾达也不同意旺阿兹万的说法,即一马公司向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申请资金的真正原因,是为了给纳吉留下该公司已赎回海外投资的印象。
她在今日的审讯上,承认她在调查期间为纳吉录供时,没有将后者所签署、有关向德意志银行借贷9亿7500万美元(约46亿100万令吉)的文件,出示给纳吉看。
她也说,虽然不曾查阅有关文件,但她是从审问莫哈末哈占中,得知纳吉已经签署了相关文件。
案件将于周一(27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