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株巴辖26日讯)一名国中二年级学生涉嫌于两个月前强奸13岁女同学,今日面控时认罪,获准以1000令吉保外。
国文《大都会日报》报导,14岁被告在通译员宣读其控状后,在推事诺拉茜达面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今年3月中旬的晚上8时,在峇株巴辖县本登路路边,强奸受害少女,抵触刑事法典376(1)条文(强奸)。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和鞭刑。
根据受害少女的父亲的投报,他是无意中发现了手机中受害者与被告的对话,才揭发这起事件。
随后,这名父亲于4月3日前往巴力拉惹警局报案,而被告则是在5月10日遭警方逮捕,以接受调查。
此案主控官为拉雅法拉卡瓦希达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峇哈鲁丁。
被告认罪后,控方要求法庭决定一个日期,以便福利局准备相关的道德评估报告,以及将给予的惩罚。
法庭随后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保释,并择定此案于7月1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