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企图贿警249令吉不果,却换来一个月监禁及罚款1万令吉,孟加拉外劳欲哭无泪。
45岁孟加拉籍工厂员工末沙伯拉曼,今日被反贪会官员押上北海法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于2024年1月9日,傍晚7时20分左右,在威中马章武莫警局内,因开车没有驾照及国际护照逾期被扣查,企图向一名警阶为一巡伍长的万阿米鲁行贿249令吉,以便不被采取法律行动。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并可在第24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相当于贿金5倍的数额,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以国语宣读控状后,俯首认罪。
被告向法庭求情,指本身逗留大马工作至今7年,在孟加拉家乡育有2名孩子,以及需要赡养年迈的母亲,希望法庭能减轻刑罚。
主控官则指贪污是严重罪行,建议法庭能判以符合罪行的刑罚,以儆效尤。
法官祖哈兹米随后判处被告坐牢1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监禁2个月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