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銮22日讯)“点错相烧屋索命”案;46岁女大耳窿跑腿今日面对蓄意纵火和蓄意纵火烧屋罪名皆不认罪,获准以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温丽芳(译音)于本月5日被警方逮捕,并延扣约两周后,于今早被警方押至居銮地庭面控,她出庭时,没有律师代表,全程自行应对。

在等待面控时,女被告四处张望,还用手指在椅子上打圈圈,甚至一度傻笑,似乎对眼前的严重指控毫无感觉。
首控状指,被告于本月3日凌晨4时,在居銮兴青花园苏丽雅路4,涉嫌纵火焚烧一辆本田轿车,导致车主黄春仪(译音)蒙受688令吉损失,抵触刑事法典435条文(蓄意纵火);罪成可判最高14年监禁及罚款。
次控状则指,被告于本月5日凌晨3时至3时30分之间,在居銮美景花园柏迈路11,涉嫌放火,意图毁坏一辆汽车及一所房屋,其行为抵触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若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
通译员以华语宣读控状后,女被告坚称不认罪。
(本报林德胜摄)
主控官努阿米扎副检察司建议,每项控罪各以1万5000令吉、一名担保人保外,并附加条件,即每个月须到住家附近警局报到,以及不得骚扰任何与案件相关人士。
被告在求情时通过通译员说,她需照顾年迈母亲与两名年幼孩子,希望法庭考虑她的家庭负担,降低保释金。
承审法官慕吉沙罗吉最终裁定,被告各别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两宗案件,总额1万4000令吉,同时必须遵守附加条件,保外候审。
法官将案件择定于今年10月15日过堂。

女大耳窿跑腿温丽芳于周一(22日)在居銮地庭面控时,并未回避媒体镜头,反而一度探头张望,神情流露出几分好奇。
她身穿褐色短袖T恤、黑色短裤,脚踩一双轻便拖鞋,神情淡然地步入和步出法庭,举止看似对即将面对的重罪审讯毫不在意。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于周日(21日)发文告透露,这名女被告目前共面对5项纵火与刑事恐吓指控,若所有罪名成立,她恐将面对最高36年监禁的严厉刑罚。
不过,女被告周一在居銮地庭仅被提控两项罪名,她当庭否认有罪。
早前报导,女被告于9月5日清晨约5时30分,在居銮美景花园柏迈路一间民宅纵火,差点酿成丘氏一家四口惨遭活活烧死,该场火患最终造成四间相连排屋受损,幸亏居民及时逃生,未酿成人命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