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独家报导)《中国报》探悉,根据法庭记录,黄明志上周五(24日)被控拥毒和吸毒后,获准共以4000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而非警方早前向媒体发布资料所指的8000令吉保释金。
黄明志的代表律师郑清丰周二(4日)下午向《中国报》证实上述事宜。

黄明志上周五在推事庭否认其吸毒控罪后,主控官薇维阿丝妮塔副检察司向推事阿伦佐蒂建议,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郑清丰则要求推事,降低控方建议的上述保释金额后,推事批准黄明志以2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上述2宗案件将于12月18日,在推事庭过堂。
根据吉隆坡总警长拿督法迪尔周一(3日)早上向媒体发布的资料,黄明志上周五在推事庭被控拥毒和吸毒控罪后,获准为这2项控罪各以4000令吉的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因此当时媒体把保释金总额解读为总共8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