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下载APP

賣爛菜,你有難 商家可被判監禁及罰款

文 文 文

(布城16日訊)衛生部提醒各商家,勿售賣腐爛蔬果,若商家售賣爛蔬果危害消費人健康,將牴觸1983年食品法令第13(1)條文,罪成者可面對監禁及罰款。
 
衛生部食品安全及品質組主任諾萊妮指出,根據該條文,任何人準備或售賣有毒及危害健康食物者,一旦罪成,可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她今日針對《星報》報道數間超市廉價售賣爛蔬果,卻沒有下架一事,發文告如是指出。

她促請消費者及民眾,要善用本身權利,確保所購買的食物是乾淨及安全的。

“消費者受促詳讀標籤,在選購食物前,必須要看、聞及嘗,避免食用已壞掉或受污染的食物,引起不適。

“若消費者對食物安全課題存有任何疑問,可聯絡州衛生局或縣衛生辦事處,或瀏覽官網http://moh.spab.gov.my或食品安全及品質組面子書專頁www.facebook.com/bkkmhq查詢。”


早前《星報》報導指出,數間超市分行以低廉價格出售已經腐爛的蔬果,包括蕃茄、蘿蔔、橙、香蕉、梨子、紫色包菜、白菜、火龍果及洋蔥等。

許多消費者對超市沒有下架爛蔬果,卻仍舊售賣給消費者一事,感到憤怒不已,他們促請其他消費者在付錢前需仔細查看蔬果才購買。

>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爱心
爱心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