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简
APP 下载APP

外勞人頭稅僱主付

文 文 文

拒付外勞人頭稅 僱主可被控

(檔案照)
(檔案照)

 (吉隆坡29日訊)勞工局警告,任何讓外勞自行負責繳付人頭稅的雇主,可在1955年勞工法令下被控!

 勞工局副總監羅斯曼阿都指出,雇主一旦發現違規,將被要求奉還從外勞薪水扣除來支付人頭稅的數額。

 他說,若雇主仍沒有這么做,勞工局將援引勞工法令第24條文對付相關雇主。

 該法令第24條文闡明,雇主不能扣除職員薪金。

捍衛勞資雙方福利


 他強調,僱主需從2018年1月1日起,承擔外勞人頭稅。

 另外,大馬僱主聯合會(MEF)要求當局依據時下職場發展,修改已過時的1955年勞工法令,尤其是該法令第37條文有關女性職員產假福利和保障,以及第60A條文有關工作時間事項。

 大馬僱主聯合會執行董事拿督三蘇丁認為,修改勞工法令將有助捍衛勞資雙方福利,避免未來出現混淆。

 他說,修改該法令也能讓雇主和職員,尤其懷孕的女性職員實踐彈性工作時間。

>
高兴
高兴
惊讶
惊讶
愤怒
愤怒
悲伤
悲伤
爱心
爱心

外勞人頭稅僱主付

相关文章

薪金補貼等合計同一配套 聘外勞費用近期宣布

政府3月國會修僱用法 聘非法外勞罰款10萬

劉勝權:2018年落實EMC政策

公會:外勞政策須重整 讓僱主重組員工結構

林冠英:應展延到2020年

內閣同意展延外勞人頭稅措施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