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30日訊)“金正男遇刺案”今日續審,雪邦警區刑事調查組查案官旺阿茲魯助理警監供證時認同,首被告西蒂艾莎、此案朝鮮籍男嫌犯李智有,以及德士司機卡馬魯丁,曾于2017年1月5日在柏威年購物中心見面。
旺阿茲魯是在接受首被告辯護律師魏順成,盤問他是否知道有一張西蒂艾莎、李智有和卡馬魯丁曾于上述日期在柏威年廣場見面,以談論出演一個“整人節目”內容的照片時,這么回應。
但旺阿茲魯后來又向法庭坦承,他雖然認同魏順成此說法,但就不太能記得確切的會面日期與地點。
當魏順成再詢問,是否認同李智有在會面時曾給西蒂艾莎400令吉,以作為出演整人節目費用,旺阿茲魯說:“是,但進一步詳情則不太清楚。”
面對旺阿茲魯這樣“一問三不知”又說辭反复的供證,正在監督整個盤問過程的承審法官拿督阿茲米終于開腔,訓斥旺阿茲魯在上庭供證前沒做好功課。
他說,旺阿茲魯身為此案查案官是非常關鍵的證人,其供詞內分分鐘會出現對案件有突破進展的線索,但現在這樣的態度讓控辯雙方律師,以及他法官本人都非常頭疼。
旺阿茲魯早前在接受魏順成的盤問時,有多道問題都以“不知道”、“不清楚”或“不記得”回應,讓魏順成忍不住抱怨說如果這種情況再持續下去,審訊難有進展。
證人:金正男沒照原定日返隆
旺阿茲魯供證時透露,金正男曾在2017年2月8日入住浮羅交怡Westin酒店,原定於2月11日下午飛返吉隆坡,但該趟航班最後有9人被列入“沒出現”乘客名單中,其中一人就是金正男。
他說,金正男是原定於2017年2月8日,下午1時50分搭乘亞航AK6302班機從吉隆坡飛往浮羅交怡,以及在4天後的中午12時10分,搭乘亞航AK6325班機飛返吉隆坡。
“但最后登機的乘客名單就把死者(金正男)列入了沒有出現的名單中,他是於隔天(12日)才回來吉隆坡。”
旺阿茲魯續說,他過后有前往浮羅交怡Westin酒店調查,但沒有前往金正男所入住的房間展開調查。
他透露,警方調查所得也顯示在2月13日,有一輛車牌號碼WC 7552 F的黑色豐田Alphard,載送死者金正男抵達第2吉隆坡國際機場。
他說,負責載送的司機相信就是死者一名日籍好友的隨扈,警方也有向這名隨扈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