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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立及依斯邁沙比里敗訴 努魯獲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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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魯依莎(左)在休庭時與代表律師西華拉沙討論案情。
努魯依莎(左)在休庭時與代表律師西華拉沙討論案情。

更新於19:09

(吉隆坡18日訊)公正黨副主席努魯依莎起訴前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和鄉村及區域發展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里,指她“叛國”誹謗案勝訴,高庭今日諭令后兩者需支付100萬令吉賠償給努魯依莎。
 
卡立需賠償40萬令吉,依斯邁沙比里則需賠償60萬令吉;兩人另需繳付8萬令吉堂費。
 
高庭也頒布庭令,禁止兩名答辯人本身或通過代理,再發表或刊登有關誹謗言論。
 
法官拿督法依莎宣讀判詞時說,卡立于2015年11月22日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記者會,及依斯邁沙比里同一天在彭亨州一場活動后記者會,皆指努魯依莎“叛國”等言論,涉及嚴重誹謗。
 
她說,卡立當時在場身為警察總長,有義務回答媒體詢問,確實有發言立場,而依斯邁沙比里言論則已越過其部長職權,唯兩人發言前皆沒向努魯依莎確認事情真偽,因此兩人的公平評論抗辯理由不成立。
 
她也說,努魯依莎與“蘇祿蘇丹”加馬魯基蘭三世女兒潔希爾碰面並合照事件,並非事前規劃。
 
努魯依莎稍候也于庭外宣布,將把獲得部分索賠,捐出給遭蘇祿軍殺害的沙巴罹難者家屬。
 
努魯依莎是在2015年11月9日走訪菲律賓出席活動,並在主辦當局安排下與潔希爾會面及合照。
 
卡立同年11月22日在記者會,指對努魯與國家敵人會面及合照感到非常憤怒,並指其行為可被視為“叛國”;依斯邁沙比里則在另一場記者會指努魯被視為叛國者的行為,有意向國家元首宣戰,足以讓有關當局援引2015年防範恐怖主義或刑事法典對付她。
 
努魯依莎于同年11月26日透過律師入稟法庭,將卡立和依斯邁沙比里列為第1和2答辯人。

努魯:100萬賠償金
大部分捐罹難軍警家屬

努魯依莎指出,她將在此案於上訴庭及聯邦法院階段皆勝訴後,把獲得的大部分賠償金,捐給遭蘇祿軍殺害的沙巴罹難軍人和警察家屬。
 
她披露,提出有關訴訟是為了證明自身清白,她非恐怖分子而是愛國者,將竭盡所能捍衛國家尊嚴,而決定捐出大部分賠償金就是最佳佐證。
 
“這對我來說是個非常重要的裁決,不僅代表道德勝利,也同時可警惕其他政客和立法機關,若因政治立場關係而持反對意見沒關係,但請勿隨意誹謗或濫用職權發表針對他人的不實言論。”
 
她續說,大選將臨,希望大家一同實踐乾淨的新政治。
 
西華拉沙則說,該裁決也起警惕作用,讓身居全國警察總長這等高職的人物,也需發表公平言論。


攝影:黃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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