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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選人貌似撞死兒兇手 老婦求翻33年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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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右)在雷爾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披露孩子許淞恩的遭遇。
→劉女士(右)在雷爾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披露孩子許淞恩的遭遇。
許淞恩
許淞恩

 (檳城26日訊)“這個候選人很像當初撞死我兒子的人,因此我前來尋求行動黨協助,為孩子討回公道。”

 一名華婦劉女士(72歲)今日在行動黨法律顧問雷爾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其大兒子在33年前無故被人開車撞死,雖然有關案件有被帶上法庭,但該名嫌犯卻在較后被釋放,但不代表無罪(DNAA)。

 詢及為何在33年后才出來為兒子討回公道,劉女士說,是她朋友看看見候選人的名字與當年嫌犯的名字相似,才會尋求行動黨協助。

 根據死者父親在當年致函吉打州務大臣的信函中指出,事情是發生于1985年4月9日日得拉的Taman Bahagia,當時嫌犯與其對面鄰居發生爭執,嫌犯警告鄰居不可踏出家門,否則會開車撞對方,但當時其兒子是在鄰居家前與鄰居聊天。

 信函中指,其兒子較后與鄰居到油站聊天,有一輛車子駛向他們,其兒子立即跳上友人的摩哆逃走,但有關車子仍窮追不捨。


 信中寫,有關車子撞上兒子乘坐的摩哆,導致摩哆翻覆,車上的人下車使用鐵棍毆打兒子,導致兒子受重傷,兒子被送往亞羅士打醫院時,仍能說話,他說對方在沒有鳴笛情況下撞他,以及用鐵棍打他。其兒子是在4月11日下午過世。

 劉女士說,他們曾在1995年、1997年及2000年致函州務大臣協助,但不曾尋求政黨協助。

 劉女士在記者會上出示,其丈夫寫給州務大臣的信,以及手寫信。

 另一方面,記者聯絡不上劉女士所指的候選人。

雷爾促警重新開檔調查

雷爾說,他將在週五(27日)致函總檢察屬告知此事,並促請警方重新開檔調查,以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帶上庭。

 他也說,當初嫌犯會被釋放但不代表無罪,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主要證人沒出庭供証。

 雷爾說,重新開檔的案件並沒有時效性,他舉例在雙溪大年發生的刑事案,有嫌犯逃到澳洲長達10年后,最終還是被定罪。

死者母親劉女士記者會上的中文聲明

 我的孩子許淞恩,在1985年4月9日當他14歲的時候,他在鄰居家與鄰居閒聊完畢外出時,被兩名人士用汽車追,過后被撞以及被鐵棍攻擊。

 當時我孩子被送進醫院時還清醒,他告訴我,我丈夫和我女兒說打他撞他的人是XXX。

 第二天我孩子就陷入昏迷,醫生幫他做手術,他沒有清醒過來,下午6點35分就去世了。

 警察當年1985年有提控XXX上法庭,但是我聽說案件沒有下落,嫌犯“被釋放但不代表無罪”。

 我要討回公道,我要嫌犯繩之以法,被提控上庭。

 我孩子的性命不是這樣白白被犧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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