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7日訊)森州環境局與林茂陸路交通局聯手展開取締行動,檢查重型交通工具所排出的黑煙是否符合環境衛生條例,以確保在正常水平內。
該取締行動于今早9時30分,在不叻士陸路交通局前展開,衛生、環境、合作社及消費事物行動理事會主席威拉班也到場了解情況。
威拉班隨後召開記者會指出,執法單位今早共測試29輛交通工具,包括巴士、羅厘等,共發出9張通告、6張罰單,罰款數額共1萬2000令吉。
他說,執法單位在今年1月1日至9月6日展開13次取締行動,測試129輛交通工具,其中25輛遭執法單位開出罰款。
他指出,執法人員以特定測量器測量交通工具所排出的濃煙是否合格,根據1996年環境質量法(柴油引擎排放控制)第11條文,柴油引擎的交通工具所排放的黑煙,不能超過50 HSU,違例者可面對最高2000令吉罰款。
他說,取締行動由林茂陸路交通局主導,有20名執法人員參與,任何被懷疑排放過量黑煙的交通工具,將會被執法人員要求展開檢查。
他說,根據1996年環境質量法(汽油引擎排放控制)第10條文,使用汽油的交通工具,于1997年1月1日前生產的舊型號交通工具,所排放的一氧化碳濃度(PPM)不能超過800,而在1997年1月1日後生產的新型號交通工具,一氧化碳濃度排放不能超過600。
他坦言,若被發現,違例者可面對高達300令吉罰款。
反毒機構也參與取締行動,展開尿檢。出席者包括森州環境局副局長西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