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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連傳:大馬童婚的悲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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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歲穆斯林和11歲小女孩結婚事件,引起社會譁然。
41歲穆斯林和11歲小女孩結婚事件,引起社會譁然。

我國早前有一名41歲穆斯林,在泰國馬來西亞邊境哥樂河旁一間小清真寺和一名年僅11歲小女孩結婚,事件在大馬掀起千層浪,國會議員在國會譴責這件事,也有人激烈抗議,都要當局採取行動對付有關穆斯林。

 這名穆斯林顯然是走法律漏洞,因為大馬不允許童婚,他于是到泰國的拿拉迪瓦省和這名小妹妹成婚,這名小妹妹現在是他的第三個老婆。

 在泰國,這類引起爭議的童婚,政府和宗教當局通常三緘其口,不願多談。

 為這宗婚禮主持儀式的泰國宗教司哈欣尤索夫為這項安排作出辯護,他說,女童已成熟,所以婚禮是合法的。

 這位宗教師曾告訴該男子暫時不要和他的新婚妻子有性行為,但是醫葯報賠顯示該男子並沒有遵守承諾。


 在場參加婚禮的阿幼父親羅馬沙說:“我們從來沒有做錯事,在泰國,很多人都是在年輕時結婚。”

 泰國是自從2003年開始實施嚴厲的兒童保護法,17歲以下的男女都不可以結婚,任何人和未成年男女有性行為將被控上法庭。

 不過,在泰國南部的三個省份,即是納拉迪瓦、北大年及也拉有個法律漏洞,可以讓穆斯林用伊斯蘭法來處理家庭事務。

 根據這項法律,只要女子有月潮,她就有資格結婚,泰國政府對這樣的法律,顯然也是視而不見。

大家都閉口不談

 在泰國北大年府,一名當年只有15歲的女子被強迫嫁一名比她大10歲的親戚。她說,在泰國,假如一個女子到16歲都還沒有結婚,人們都會覺她年紀“太大”了,沒有人要娶她。

 泰國兒童權利活躍分子希八那說,司法漏洞也讓越境結婚的事件猖獗起來,讓馬來西亞的男人可以越過邊境,和末成年女子結婚或享有一夫多妻制,在馬來西亞,這類事件是不可能發生的。

 經營這種生意的其中一名宗教司莫哈未拉欣,他每年為50男子安排這種婚事,其中多是要娶第二名或第三名妻子,不過,他堅持說,沒有安排過童婚。

 一名經歷過童婚的泰國婦女波希達奧說,泰國的最大童婚問題是沒有人要加以理會,即使是伊斯蘭理事會、政府或宗教師,他們都閉口不談;整個事件 都被掃在地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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