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新海峡时报》报导有关“插手委任槟宗教司”新闻,与槟前首长林冠英达成和解,该报须赔偿后者20万令吉,以及在14天内刊登道歉启示。
林冠英也是现任财长,他是针对他在担任槟首长期间,《新海峡时报》刊登有关伊斯兰党指他插手委任槟宗教司的报道,起诉该报诽谤。
起诉人是针对《新海峡时报》一篇标题为“伊党指政治介入是真的”报道,在去年4月17日通过代表律师要求答辩人,在该报封面刊登道歉启事,但答辩人并没有遵守起诉人的要求,因此起诉人才入禀法庭展开法律诉讼。
此案原定在明年1月开审,但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因此此案已完结。
由于林冠英今日需要在国会出席会议,由其代表律师西蒙穆拉里出庭,而答辩人代表律师也没有出席,由西蒙穆拉里代表答辩人念出道歉内容。
根据律师在庭上念出的道歉内容,答辩人需针对在去年2月5日刊登,标题为“伊党指政治介入是真的”报道,毫无保留及无条件的向起诉人即林冠英道歉。有关报道被指诽谤身为槟前首长及现任财长的林冠英。
有关道歉启事必须在从今日起的14天内,刊登在该报“星期天周刊”的第3页,并附上林冠英的照片。
此案法官为罗西拉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