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3日综合电)台湾男子吴典鸿不满女友计划与前男友出游,徒手掐死女友案,被告去年遭判18年定谳,女友的父母向吴男求偿逾新台币1800万元台币,高院二审周三判被告赔偿沈女父母共计841万元台币(约113万令吉),还可上诉。
依据刑事历审判决指出,吴典鸿(29岁)与沈姓女子交往,但遭沈女父母反对。2016年8月间,吴男得知沈女父母邀约沈女及其前男友一同出游,因而心生不满。同年8月14日,吴典鸿见女友打电话通知母亲将尽速赴约,一时醋劲大发,在两人位于新北市芦洲区的同居房间内徒手掐死女友,随后以女友名义在电脑中留下遗书,表示是沈女嘱托吴男加工自杀,欲谋为同死。
吴典鸿犯案后逃往花莲,并持续使用沈姓女友手机,假冒女友名义以LINE传讯给沈母,营造沈女仍生存的假象,企图拖延沈女遗体遭发现的时间。
吴典鸿到案否认杀人,辩称因沈女父母反对两人交往,两人都承受很大的压力,才计划殉情同死,原本打算掐死女友后自行烧炭或上吊,但因痛苦难耐而放弃。
最高法院去年9月间以全案事证显示沈姓女子没有自杀之意,吴典鸿虽个性偏执、脾气暴躁,但不符减刑规定,依杀人罪判处吴男18年徒刑定谳。
民事部分,沈女的父母提告主张,吴典鸿应分别赔偿各900万余元台币,一审法院审酌两造身分及财产,以及沈女的父母扶养女儿长大成人,供她赴美攻读大学,尽力培育及细心呵护,却被吴典鸿杀死,承受丧女之痛,吴男应赔偿沈女的父母各400万元台币及丧葬费41万元台币。
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周三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赔金额,全案还可上诉。
文:台湾 中央社
图:台湾 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