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900万摆平海底隧道洗钱案 拿督斯里商人控3罪
(莎阿南3日讯)拿督斯里级商人,因骗取一名公司董事1900万令吉贿金,作为摆平发展商涉嫌槟城海底隧道洗黑钱案的回酬,今日在地庭面对3项欺骗罪,他皆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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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罗芝拉莎烈在38岁的被告卡纳拉惹否认有罪后,批准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交出护照。
3项控状皆指被告于2017年7月至8月期间,分别在位于雪州八打灵再也的Eastin酒店及吉隆坡马石油双塔楼联昌银行,向Zenith建筑有限公司董事索取总共1900万令吉的贿金,作为协助后者摆平他涉及的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案件,免遭反贪会追查的条件,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或不诚实引诱移交财物)。
下月6日过堂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及鞭笞,也可以被罚款。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吉丹南指出,由于被告今日出庭并没有携带护照,希望法庭允许被告明日再呈交护照给法庭;法官罗芝拉批准被告的申请,谕令他明日需交出护照。
主控官拿督乌马赛夫丁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允许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其保释条件则需交出护照。
乌马赛夫丁在休庭后受访时指出,被告以有政治连系为由,诱导证人即槟城海底隧道承包商,承诺以1900万令吉摆平相关洗黑钱案,让反贪会不再继续展开调查。
法官罗芝拉莎烈最终择定此案于5月6日过堂。
欺诈1900万指可摆平反贪会
38岁商人拿督斯里卡纳拉惹是于2018年2月,自称能够摆平反贪会的调查,欺骗槟城海底隧道的主要承建商公司后,遭反贪会逮捕。
消息补充,该商人于去年7月至8月期间,分阶段从槟城海底隧道项目的主要建筑承包商收取1900万令吉,声称可以“解决问题”,使当停止对此项目的调查。
首次是在2017年7月收取200万令吉,之后在同月又收1500万令吉,剩余200万令吉是在2017年8月收取。所有交易都是在巴生谷进行。
37岁“拿督斯里”商人于2018年2月28日,被带到布城推事庭申请延扣6天至3月5日,他是2018年2月20日前往反贪会总部录取口供后被捕,是反贪会调查槟城海底隧道和3条大道项目期间,至今被捕的第5人。
彭王宫上月13日发函
褫夺卡纳拉惹封衔
(关丹3日讯)欺诈被控,封衔被夺!
彭亨王宫已褫夺被控欺诈罪的印裔商人拿督斯里卡纳拉惹的SSAP拿督斯里衔头,从上月13日起生效。
彭亨州秘书拿督斯里沙烈胡丁今日证实,彭亨王宫已在上月13日发函给拿督斯里卡纳拉惹,褫回由时任彭亨州苏丹阿末沙殿下颁发的SSAP拿督斯里衔头。
“此衔头是于2014年3月19日,在吉隆坡彭亨王宫举行颁发仪式。”
他说,随着衔头被褫夺,有关人士即日起禁止继续使用,并且将勋章交还给彭亨州政府秘书处官方仪式和管理部。
卡纳拉惹今日因槟城海底隧道案,骗取商人1900万令吉贿金,今日在雪州莎阿南被控3项欺骗罪。
新闻背景
耗资63亿属槟交通大蓝图
耗资63亿令吉的“两岸三通,一个槟城”计划,包含3条大道和1条海底隧道,是槟州交通大蓝图的一部分。
在2011年征求建议书(RFP)进行资格预审后,11家公司参与投标,有8家通过审核和受邀参与次阶段竞标。
2012年,这8家公司获允与其他公司,组成财团提呈竞标书。
2013年10月6日,槟州政府与Consortium Zenith BUCG财团,签署初步协议书。
该财团当时由4家公司组成,即Zenith建筑私人有限公司、北京城建集团、Sri Tinggi私人有限公司及Juteras私人有限公司。
较后,吉隆坡发生“吊臂致死女司机事件”后,槟州政府让北京城建集团(BUCG),从Consortium Zenith BUCG公司退股。
之后,Consortium Zenith BUCG易名为Consortium Zenith Construction私人有限公司,股东为Zenith Construction(47.12%)、Juteras(0.75%)、Kenanga Nominees (Tempatan) 私人有限公司(38.92%),以及Vertice Bhd(13.21%) 。
反贪污委员会是在2018年1月,调查槟城海底隧道计划,先后逮捕4名嫌犯,即“拿督斯里”级的工程谘询公司主席,2名“拿督”级房地产发展公司董事部高层,以及女工程谘询员。
反贪会上月证实已开6个调查档案,其中1个调查档案已在2017年7月开启,另5个在2018年1月。
反贪会曾发文告说,其中5个调查档案已完成,并交给副检察司,但其中3个调查档案已退回反贪会,要求进一步调查,剩余2个仍由副检察司定夺。
卡纳拉惹面对3项欺骗控状
1‧被控于2017年7月,在雪州八打灵白沙罗Eastin酒店,向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董事,索取200万令吉现金作为海底隧道谘询费,以摆平反贪污委员会停止调查,该名董事涉及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案件的条件。
2‧被控于2017年7月27日,在位于吉隆坡马石油双塔楼联昌银行,向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透过转账方式索取1500万令吉作为摆平反贪污委员会停止调查,该名董事涉及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案件的条件。
3‧被控于2017年8月,在位于雪州八打灵白沙罗Eastin酒店,向Consortium Zenith建筑有限公司董事,索取200万令吉现金作为海底隧道谘询费,以摆平反贪污委员会停止调查,该名董事涉及抵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案件的条件。
注:被告上述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或不诚实引诱移交财物),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低1年与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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