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先知被判坐牢10年青年 再被令入院观察1个月
(古晋16日讯)达雅裔青年阿利斯德在社交媒体,发表侮辱伊斯兰与先知穆罕默德言论遭法庭重罚,他在哥打圣淘沙医院接受精神观察2个月后,今日再被高庭谕令送院多观察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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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利斯德(22岁)于今年3月8日在地庭承认10项指控,遭法官判处监禁10年与罚款5万令吉。
这也是砂拉越首宗因在社媒发表侮辱伊斯兰与先知穆罕默德言论而被控的案件。
阿利斯德在施志豪、莫惠中、许明仰等多名律师协助下,在古晋高庭申请司法检讨地庭的判决,并申请将他送入哥打圣淘沙医院接受精神评估观察,获得法庭批准。
控状指阿利斯德分别在2019年2月9日傍晚7时11分、2月10日凌晨12时56分、2月14日凌晨1时28分、2月24日晚上10时、2月24日10时05分,在面子书发表会引起不同宗教愤怒,以及引起民众不安的有关侮辱言论。
他分别抵触5项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可在第298(1)条文下受罚,同时也被控抵触5项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第233(3)条文下受罚。
法官针对被告抵触5项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每项判他监禁2年,刑期分别执行,因此他必须被监禁10年。
至于抵触5项1998年多媒体及通讯法令第233(1)(a)条文,法庭判处每项罪名罚款1万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取代,被告总共被罚款5万令吉或以监禁10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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