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联邦土地复兴和统一公司(FELCRA)前非执行主席拿督斯里邦莫达夫妇,被控受贿和串谋案今日过堂,控方将在此案再次过堂时,向法庭申请,将两名被告的案件联合审讯,以及移交高庭审理。
主控官阿兰苏曼副检察司在庭外指出,控方今日在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下向法庭提呈相关文件。
“控方将在此案下次过堂时向法庭提出申请,将邦莫达夫妇涉及的案件联合审讯,以及移交高庭审理。”
他也说,辩方没有就此提出反对。
法官罗兹娜择定此案于7月4日过堂,被告辩护律师为拿督古马拉登。
邦莫达被指收取280万令吉贿金,作为让时任第二财长批准FELCRA投资1亿5000万令吉基金产品的报酬,他和妻子芝芝依芝蒂各自被控3项受贿和串谋罪名,唯他们皆不认罪。
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12日和19日,在吉隆坡美拉华蒂花园的大众银行,身为FELCRA非执行主席,分别从2名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迪阿都哈密与诺海丽,以现金或汇入芝芝依芝蒂的基金户头,接受220万令吉、26万2500令吉和33万7500令吉的贿金,作为让FELCRA获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以进行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银行信托基金产品的报酬。
他因此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7(a)条文;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或高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另外,芝芝依芝蒂则被控与邦莫达串谋犯下上述3项罪行,触犯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8(1)(c)条文;若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高于贿金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