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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签名支持也没用 美容院招牌挂上又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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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5日讯)花145万元(435万令吉)买下公寓店铺开美容院,女老板申诉6年不准挂招牌,自行搜集58居民签名请愿挂上,却接到管理层的警告及律师信,不得不又把招牌拿下。

女老板王秀梅(44岁,美容店老板)6年前买下劳明达一高级公寓的一楼店面,并在那里开美容院,据悉这个单位要价145万元。

她受访时表示,公寓管理层不但不让自己在门口摆放站牌和地毯,甚至连招牌也不准挂。

应管理层要求,老板娘与员工将招牌撤下。
应管理层要求,老板娘与员工将招牌撤下。

“这里只有我这一家店,本以为可以有更多生意,没想到遇上这种事情!”

王秀梅称6年来都是“无招牌”营业,此前在窗户上挂了一些灯饰,也在门口放站牌和地毯尝试吸引顾客,但管理层要求她得通通拿掉。


“对方也曾对我说,如果获得居民的同意,可申请挂招牌。”

她于是和两名店员花了一个月时间,站在店门外搜集居民的签名,共有58人表示同意。

怀疑签名作假

“但管理层又怀疑搜集的签名是作假,拒绝了我的申请,也取消了原定讨论这件事的会议。”

王秀梅说,她最终还是把招牌挂了上去,结果三个月后收到管理层的警告和律师信。

根据她出示的信件,管理层要求店主移除店门上方的招牌、橱窗上的装饰品和告示、广告站牌以及两个电眼,否则将采取法律行动。

公寓管理层指影响外观

公寓管理层发信称,悬挂的装饰品影响建筑外观,因此要求取下。

王秀梅向记者出示一封5月15日寄出的律师信,上面指出,根据相关条例,附属所有人(subsidiary proprietors)无权对各自的单位进行会影响建筑外观的改造。

信中还写道,因此涉事单位必须马上移除所有悬挂的装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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