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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变命案◢ 41岁华裔司机控谋杀 若罪成 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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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22日讯/更新于14:40) (加影22日讯)“车祸演变成谋杀命案”;撞死死者的41岁华裔司机,今早被押往加影法庭面控谋杀罪名,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被告代表律师也投诉,被告被扣留期间曾遭屈打成招。

被告今日被押到法庭时身穿黑色上衣及长裤,神情淡定,没有刻意意避开媒体镜头。

控状指被告姚伟良(译音,电脑程式编写员)于本月10日下午1时至2时之间,在南北大道293.6公里处,谋杀巫裔男子赛莫哈末丹尼尔(29岁,银行经理),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通译员以马来语念出控状后,被告点头以示明白。由于涉及谋杀条文,必须交由高庭审理,推事庭并没有认罪记录。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瓦吉斯指出,被告在扣留期间曾遭殴打及被逼认罪,因此要针对此事做出投诉。

他说,本月13日,被告曾被带往加影医院就医,原因是扣留期间被殴打。他也强调,被告多次在扣留期间,向警方否认有意伤害死者,但最终被迫在谋杀罪名下招认罪行。

因此,他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31条文,要求推事诺阿菲达审理被告的投诉。

此案主控官为诺阿菲占副检察司。推事诺阿菲达择定此案于9月27日过堂,而被告不获保释,接着会送到双溪毛糯监狱。

根据警方调查,案发前,死者与嫌犯轿车在驶出新街场收费站时,死者轿车不慎撞到嫌犯轿车尾部,相信嫌犯不满被撞,两人之后在大道一路追逐及互相挑衅,直至在事发地点,双方把车停在大道下车理论,最后大打出手。

当时,路过的驾车人士纷纷停下劝架,事件原本已平息,两人事后也各自返回车;但死者疑怒气未消,反而从车内取出棒球棍,猛敲嫌犯轿车车头,而嫌犯相信一时心慌,猛踩油门撞上死者。

拍攝:刘凯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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