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捍卫大马电召车司机权益运动发言人吴健南指出,该运动早前曾向电召车公司Grab反映,607名司机遭终止服务的问题,如今其中152人(25%)成功上诉,得以继续为客服务。
他说,该运动于今年7月26日与Grab管理层对话,Grab随后在8月27日致函作出上述回应,指已经让部分司机恢复载客服务。
吴健南也是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协调局主任。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时披露,对Grab公司的回应表示满意。
“这是我们发起该运动后的一个好开始,不过我们不会就此停止,会持续斗争。”
(本报王彬摄)
唯他遗憾,Grab管理层在回复时,并未正视该运动提出的数项诉求,包括说明该公司与司机之间存有“生意夥伴”关系的合理性、为司机提供反馈和上诉的权益,通知他们被终止服务的原因和提早给予相关通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以及针对伪造代理和户头的集团展开内部调查。
他指出,该运动已经分别在今年6月和9月致函交通部,要求在10月11日早上10时与交通部长陆兆福对话,并提呈与电召车司机相关政策的备忘录,但至今尚未取得正式回应。
他强调,不论部长回应与否,该运动成员都会如期到访交通部。
此外,他说,该运动于上周也成立了全国秘书处,处理电召车司机针对遭电召车公司以不公平的方式终止服务的课题所提出的投诉。
他说,有相关问题的司机可联络012-3310140(Vincy)或012-3860786(Dominic)。
维护司机权益 建议设电召车仲裁庭
吴健南建议交通部,成立电召车仲裁庭,以维护电召车司机的权益。
他说明,Grab现有的解雇机制是接获乘客投诉后,在没有提供司机解释的平台下,随时单方面终止司机的服务。
他认为,许多司机已遵循交通部要求,取得商用车辆执照(PSV),因此政府有义务保障他们的权益,不让司机随时被电召车公司无理终止服务。
他认为,仲裁庭可提供司机上诉和解释的机会。
另外,他也抨击交通部一改再改的电召车准证(eVP)政策,原本只是要求电召车公司获取准证,如今却要求司机也需获取该准证的措施,并不实际。
“如果他们为多家电召车公司服务,岂不是要在车镜上贴满eVP贴纸,影响开车?”
3名电召车司机陈文武、彭福祥和丹卡拉祖也指出,他们都曾面对Grab接获乘客投诉后,未阐明原因之下被终止服务。
他们认为,Grab理应在接获投诉后聆听双方,包括乘客和司机后再做决定,而非只听单方面说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