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首相署(法律事务)部长拿督刘伟强提出动议,将2019年成立警察投诉及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带往特别遴选会委员会进行详细商讨与修改,并在11月18日前重新提呈至国会下议院。
争议不断的IPCMC法令,在今午2时30分进入“暂缓”寻求二读通过阶段后,国会下议院即让国会议员辩论修正法案内容,再由部长动议提呈到特别遴选委会。
刘伟强在今晚为法案总结时指出,该部援引议会常规第54(2)条款,将该法案带至特委会做出详细讨论。
国会下议院原定今日通过IPCMC法案,唯法案于中午12时许提呈至国会寻求二读前,多名反对党议议员异口同声指出,这是项涉及重要执法机构的法案,是项重要的法案,理应给予足够时间让朝野议员辩论与讨论。
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阿里夫听取议员建议后,即指欲有任何修改,可在二读通过,进入委员会阶段时逐一提出。
当时刘伟强提呈二读,欲进入辩论环节时,巫统丹绒加弄区国会议员丹斯里诺奥马与马华亚依淡区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魏家祥则站起来,直指法案多达24项需要修改之处,为何没有事先成立特委会讨论。
他们说,若硬是要通过二读才提出修正,根本不符合议会程序,这让身为国会议员的他们感到羞耻。
“收回法案,设立特委会讨论再提呈到国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