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讯)拥有拿督勋衔的六旬巫裔商人,今天被控10项非礼3名20岁巫裔女子罪名时不认罪,获准以2万5000令吉及2名家人保外候审。
被告莫哈末汉丹(65岁)被警方押抵怡保推事庭时,一脸淡定及大方面对摄影镜头,唯面控被押往扣留室等待保释时,才使用夹克遮脸。
首控状指被告在7月29日中午12时至下午1时30分,在位于务边路的美丹务边霹州发展机构(PKNP)建筑物的办公室,强行拉受害者的手及抚摸其肩膀,触犯刑事法典354条文(非礼)。
摄影:潘慧娟
第2至第10项控状,指被告同一天早上9时45分至下午5时50分,在相同地点触摸次名受害者的手、从后熊抱及捉女子手抚摸其下体;第3名受害者则遭被告伸手进衣袖、摸右腿、前后拥抱、抚摸肚子、亲吻脖子、颈部及额头、抓手抚摸被告胡子及拉着女子手亲吻。
明年1月16日过堂
主控是苏妮达、鲁努及莫哈末纳兹林副检察司,基于案中的受害者及证人一样,要求推事同期审讯10项控状,建议以5万令吉批准被告保外候审,及不可滋扰受害者。
被告的代表律师凯里拉瓦说,其当事人已婚及有2名孩子,且获知面控后自动到怡保警区自首,不存在潜逃的可能,保释金是确保被告审讯出庭,建议推事让其当事人以每项控状2000令吉保释。
推事诺阿斯琳蒂安娜聆听双方诉求后,批准被告以2万5000令吉及2名家人保外,附加条件是不可滋扰受害者及需交出护照,并订期明年1月1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