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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法院批准上诉 女子要求宣判非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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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0日讯)联邦法院今天发出上诉准令给一名亲生父亲是穆斯林,但被信奉佛教的母亲抚养并成为佛教徒的女子,以要求法院宣判本身不是穆斯林的上诉。

以联邦法院首席大法丹斯里东姑麦蒙为首的法院三司一致裁决,发出上诉准令给上诉人罗丝丽查(38岁),以针对高庭及上诉庭驳回其要求宣判自己是名佛教徒,不是穆斯林的上诉。

另二司是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及拿督哈山纳莫哈末。三司也允许上诉人提出2项法律课题,以要求法院鉴定。

罗丝丽查的代表律师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在庭上陈词时说,不应该否决其当事人的申请,因为她不是一名穆斯林,高庭有权审理此案。


他说,罗丝丽查的母亲去世前,曾发表法定声明,证明从未与女儿的父亲结婚,即女儿从未以穆斯林身分长大。

代表雪州政府的国家法律顾问拿督马斯利及代表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的拿督苏莱曼,皆反对上诉申请,他们皆认为此案件应交由伊斯兰法庭审理;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以介入方参与此案。

罗丝丽查首次入禀高庭时,高庭以她无法出示父母不曾在其他州属缔结伊斯兰婚姻为由,驳回其请求。2016年10月,上诉庭批准罗丝丽查的上诉,并谕令高庭重新审理案件。

2017年6月,莎阿南高庭法官拿督斯里韩沙裁决,由于罗丝丽查提出的证据,未能证明她出生时不是穆斯林,即她出生时是名穆斯林的身分,因此宣判案件应交由伊斯兰法庭审理,并非是民事高庭研审。

上诉庭于2018年,驳回罗丝丽查的上诉,她向法院寻求最后上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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