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吴姓人夫与妻子及1名女研究生小芬(化名)到KTV欢唱,不料吴男趁2人有几分醉意,竟偷拍小芬的私密处,存进硬碟里。
中国时报报导,吴男5月间重施故技,利用3人一起喝庆生酒,把2人灌醉后,一起带回住处,再趁妻子熟睡,跑到小芬的房间里掀开内裤,偷拍私密处得逞。吴妻事后无意间在丈夫的随身碟里,发现10多GB多张高清“黑森林”照片,才知老公是偷拍狼,决定大义灭亲,揭发丈夫的狼行。
女硕士得知自己遭偷拍,身心受创,决定向吴男求偿500万台币(约72万令吉)。
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吴男应赔20万较为适当;刑事部分,吴男被依窃录他人身体隐私部位罪、乘机猥亵罪,分别判处2个月与7个月徒刑。吴男上诉二审,高等法院认定原审判决无误,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文:中国时报
图:非当事hard di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