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更新于1701)高庭今日裁决,5年前杀害副检察司安东尼凯文莫莱斯的6名被告,即军医古纳瑟卡兰上校及其他5名被告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法官拿督阿兹曼下判时指出,控方已证明6名被告的罪行,所有被告都有谋杀凯文莫莱斯的动机;而辩方也自辩时也无法挑出合理疑点。
因此,法官宣判6名被告皆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判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罚是死刑。
案件主谋即57岁的古纳瑟卡兰在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下被控,并在第302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其他5名被告则被控谋杀罪名,他们分别是迪尼斯瓦兰(28岁)、迪尼斯古马(27岁)、威斯瓦纳(30岁)、尼马兰(27岁)及拉威(49岁)。
他们被指于2015年9月4日早上7时至晚上8时 ,在梳邦再也区内,杀害凯文莫莱斯,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此案原有7人被控,但第2被告古纳昔卡兰较后改口承认协助藏尸及销毁凯文的普腾将相官车,被地庭判处监禁2年,并转为此案的污点证人。
本案主控官是赛夫和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第一被告古纳瑟卡兰上校的代表律师是拿督西华纳登;其余5名被告迪尼斯瓦兰、迪尼斯古马、威斯瓦纳、尼马兰及拉威的代表律师是拿督瑟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