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4日讯)4名巫裔男子与初相识少女外出时,色心大起轮奸她 ,认罪后各被判坐牢10年和12年。
被告沙查尼(30岁,罗厘司机)、阿末艾曼(24岁,割草工友)、慕祖丁(27岁,玻璃厂员工)和凯鲁(22岁,罗厘跟车员),被控于2017年6月4日凌晨2时30分至3时30分,在双溪南眉葛洞路1间住家单位,强奸当年18岁的巫裔女子,触犯刑事法典375B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不超过30年或不少于10年监禁。
案情指出,被告阿末艾曼通过微信认识受害者后,约受害者出来后,再召来3名友人。被告与受害者外出用餐后不肯送她回家,还将她载到油棕园挟持要与她发生性关系,如果受害者不愿意,他们就会将她丢在油棕园。
摄影:冯美玉
由于当时是凌晨时分,受害者感到害怕,较后被带到一间住家单位,被逼与4人发生关系。受害者数日后才告诉家人,在家人陪同下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