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国内首宗因触犯保护告密者法令被控案!
马来西亚教育服务中心(EMGS)副董事瓦菲,因为遭前总执行长沙希鲁丁向反贪污委员会举报贪污,因而教唆主席开除后者,今日在地庭被控,他否认有罪。
(摄影:司徒洧齐)
现年35岁的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9日在EMGS办事处,教唆该公司主席拿督阿都拉曼签署开除沙希鲁丁文件,因而抵触2010年告密者法令第10(3)(b)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0(6)条文下被判刑。
罪成将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是2010年告密者法令生效后,反贪会首次提控触犯相关法令人士的案件!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阿菲夫副检察司向法官阿兹曼建议,被告以3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提出向法庭呈交护照、前往邻近反贪会办事处报到,以及不可骚扰证人的附加条件。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西蒂莎拉却指出,被告配合当局调查,且在今年7月因被控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时,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因此她建议法官给予同样的保释金数额。
最后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条件是不可骚扰控方证人以及需前往反贪会办事处报到,并谕令案件在10月2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