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日 恢复每月15日 (吉隆坡30日讯)公积金局宣布,雇主为雇员缴纳公积金的日期,将从2021年1月起,恢复为每月的15日。 该局指出,此举符合该局原本规定的公积金缴纳日期。 文告说,公积金局早前宣布4月至12月的公积金缴纳日期,从每月的15日延至30日,以减轻雇主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负担。 “公积金缴纳日期恢复至原本规定的日期,是为了确保雇主为雇员缴公积金不会被延误。” 文告说,雇主可以通过公积金局网站的i-Akaun、电子转账或授权的银行柜枱,为雇员缴付公积金。 (图:马新社档案照) > 高兴 惊讶 愤怒 悲伤 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