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写了那篇《所谓网红,是真红还是假红?》,点击率与转发的程度有吓到阿靓,最意外的是,一些很久没联系的圈内人,商家朋友主动私聊交流,有些爆料他们与某网红交手的吐血经验,满腹委屈与愤怒,只差没有哭倒阿靓怀里。
本地网红真的那么可恶吗?我问。”也不是可恶,就Balia而已!”朋友说。那么,也不可一竹竿打翻一船网红嘛,Balia不Balia,各花入各眼,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老话,套在网红与粉丝的关系也适用,你觉得人家Balia,你又日夜follow,阿靓OS:你不止Balia,你还很得空!
另一朋友说,网红业配价码实在夸张,随随便便喊价万万声,真的当商家Lu Lu !阿靓认为,价码的问题是很难定义的,一个价码过于表面,还需要看怎样的合作方式,如果解释得到为什么值得这个几万令吉,商家付钱之后,会达到怎样的效果或效益,专业计算与分析后,你觉得值得就on,不值得就拉倒。
一样的逻辑,艺人代言也是如此。他们都有各自身价,皆有专业的经纪公司在处理商演或代言的工作,公司会依据艺人的形象适合代言该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与否为考量,各个方面与条件都符合,再签下一纸合约,在法律的层面上双方都有保障。
本地商家若要请网红业配或代言,如果预算足够可优先考虑有经纪公司的网红,而网红的形象,合作方式,主题内容,该粉丝群的年龄层或类型,是不是符合商家主攻的对象,这些都是基本考量,不是单单看粉丝量,还是”事业线”够深,啊!卖胸罩的另外讲。
以上是说有足够影响力的网红的经纪模式,他们专业,收费也一定是专业的。不专业的所谓网红操作有很多种,比如去一家比他们本身更红的Cafe ,点了杯咖啡拍照打卡,拿著几百个likes去柜台说:“老板,这杯咖啡免费啦,你看我帮你宣传咧!”
哗!够Cheap,给他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