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美盈诉嘉马诽谤案和解 嘉马公开道歉
(吉隆坡2日讯)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尤诺斯,今日就诽谤能源、工艺、科学、气候变化和环境部前部长杨美盈滥用雪兰莪州乐龄亲善计划基金一案,公开向对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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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的嘉马尤诺斯是在高庭法官罗扎娜,获诉辩双方代表律师通知他们已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后,于法庭大厅外向媒体宣读道歉声明,法官原定于今天审理有关案件。
“我承认,杨美盈在处理雪州乐龄亲善基金的过程中,没有出现偏差,我在此郑重向她道歉。”
杨美盈是在2017年6月14日入禀法庭,起诉嘉马在上述基金课题上诽谤她,因此向他索偿500万令吉。
她指嘉马于2017年3月21日发表诽谤她的言论,有关言论在数家报章和新闻网站,以及嘉马的面子书中发布,并指有关言论影射她滥用公款作私人用途,是没有道德和不可信的人。
杨美盈也要求加重赔偿、惩戒性赔偿和损害赔偿,并要求法庭发出庭令,禁止嘉马或其代理重覆有关言论。
杨美盈今天没有出庭,其代表律师拿督奈也指出,嘉马尤诺斯公开道歉,已算还了其当事人清白,辩方律师则是莫哈末纳希尔。
较早前,罗扎娜将双方的和解协议记录在案后,感谢双方达致庭外和解。
根据和解协议,嘉马今天需要在吉隆坡法庭走廊外的所有媒体和摄影记者面前,向杨美盈道歉。他也禁止通过本身、代理或员工通过发言、书写、出版或散播诽谤言论,同时也禁止再发言、书写、出版或散播上述诽谤言论。
上述和解协议也不能用在嘉马和其他人士的类似案件中,协议中没有要求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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