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两名前警察总长指出,高级警官的任命,都是由警察服务委员会共同决定,而不仅仅是内政部长。
前任警察总长丹斯里慕沙哈山说,由9名成员组成的警察服务委员会,虽然由部长主持,但是其成员来自各单位包括警察总长、其它机构成员和前法官。
他指出,部长是不能单独做决定。委员会将讨论任命事宜,没有一个人有绝对权力决定谁应该被提拔。
《星报》报导,慕沙哈山说,警察总长是由国家元首任命,高级警官的任命则是警察服务委员会共同决定。
他透露,指控部长有权任命高级警官是不准确的,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140条款,这是由委员会任命。
他指出,至于委任警长等初级警官的建议权,则是掌握在警察总长、各州警察总长或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各局总监。
慕沙哈山承认,在警察总长不知情之下,在行动层面中发生了政治干预。
“这发生在行动中,政治人物可以在警察总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指挥警官,如州警察总长或初级警官。”
他指出,任何指示都应该提交给警察总长,并由警察总长发布命令。
此外,前任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拉欣诺指出,没有必要对警察服务委员会进行改革,以排除内政部长担任委员会主席。
他说,这是法律所允许的,没有任何问题。
另一方面,慕沙哈山告诉《马来西亚前锋报星期刊》,在他任期内,政客们也会干涉警察事务,这种文化一直延续到今天。
“在我任职期间,有些政治人物要求警察释放他们的团伙成员,也有些人在我不知情下向州警察总长下达指令。”
他指出,这些对调查的政治干预已经达到可以扰乱调查过程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