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独家报导)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指出,自2020年通过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后,任何骑“微型机动车辆”疏忽及危险驾驶的人,包括蚊型脚车党,都可被判罚款至少1000令吉和坐牢不超过1年。
他透露,在原本修改前的法令第54条文,首次违例的“微型机动车辆”罚款只是300令吉;第二次违例可罚款1000令吉或者坐牢3个月。
“这个刑罚太轻了,所以他们不怕,在2020年修改法令后,第一次违例,可直接罚款1000到5000令吉,并可被监禁少过1年。”
要坐牢才会怕
“现在要坐牢,他们就怕了,所以我们要严打。目前还没有人在此条文下被下判,因为他们都不敢了。”
魏家祥向《中国报》指出,政府在2020年8月已修改,并通过了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而他会在近期公布有关“微型机动车辆”的详细条规。
“我们会进一步细分‘微型机动车辆’的定义,例如哪些属于‘微型机动车辆’,因为市面上有太多脚车类型,虽然它们的名字是‘脚车’,但是更像是摩哆,所以我们要细分清楚。”
“此外,详细条规也包括让什么车辆或时速多少上马路,包括踩电动踏板车(e-scooter)。”
他透露,该细规正在草拟的最后阶段,并会在今年内宣布。
根据2020年陆路交通(修正)法令,政府把“脚车和电动脚车骑士”字眼改为“微型机动车辆”(kenderaan mikromobiliti),这包括脚车、电动脚车、及个人移动交通工具,如电动平衡车(segway)及电动滑板车(electric sc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