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高庭今日谕令纳吉继子,即好莱坞制片人里扎阿兹,为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提供相关文件和信件,包括他与在逃富商刘特佐在主权财富基金被起诉的2.5亿美元(约11.1亿令吉)诉讼文件。
法官阿马吉特星在一马发展公司及其三个子公司,即一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 Energy Holdings)、一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 Energy Ltd)和1MDB Energy(Langat)提出索取文件的申请后,做出上述决定。
根据《星报》报导,法官谕令里扎阿兹在30天内提交相关文件。根据1月28日提交的文件申请通知,起诉人要求答辩人提供2009年至2015年期间,刘特佐和里扎阿兹之间的文件和通信等。
此外,一马发展公司也寻求与第二答辩人红岩电影公司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 Pictures)有关1017万3104美元(约4534万7809令吉),以及第三答辩人红岩资本(Red Granite Capital)有关2.38亿美元(约10.6亿令吉)的收据和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银行对账单和贷款协议。
一马发展公司还要求里扎提供,在2012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向Cinema Archives的持有人和总裁购买电影海报和纪念品的2012年美国纳税申报表、文件和信件,以及与在纽约、加利福尼亚和伦敦购买房地产有关的文件。
此案择定于9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