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5日讯)美国法官昨天谕令,充公高盛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的3510万美元(1亿5540万令吉)的款项。
这是纽约法庭判处黄宗华协助挪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数十亿美元罪成,监禁10年后的指示。
外媒报导,法官布罗迪驳回黄宗华陈述,即此案中非法活动所得的3500万美元,已被大马执法单位充公。
黄宗华的代表律师马克阿菲尼洛指出,其当事人已失去大部分资产。
但布罗迪说,充公3510万元美元在法律上并不过分,即使黄宗华的罪责比其他人轻,但他在史“上最大的金融犯罪之一”中发挥了作用,这令公众对民主和政府的信心,造成无形伤害。
51岁的黄宗华,是唯一在一马公司弊案中,被提控及罪名成立的时任高盛集团职员。
去年4月,纽约市联邦法庭裁决,黄宗华协助高盛集团东南亚地区前主管莱斯纳挪用一马公司资金,并进行洗黑钱及贿赂官员等活动,违反美国反贿赂法令与洗黑钱法令,罪名成立。
这些费用源于高盛帮助一马公司,在2012年和2013年发售约65亿美元债券。
美国检察官指出,其中45亿美元被官员、银行家及其同伙挪用,这是华尔街史上最大的丑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