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警方已针对日前一名斋戒月市集小贩摊主,往食物吐口水一事,援引通讯及多媒体法令开档调查。
纳闽警区主任阿末贾威拉警监今日发文告说,警方迄今已接获3宗相关投报,目前将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233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初步调查,有关事件是于本月19日在纳闽斋戒月市集发生。
他呼吁公众切勿散播有关视频,或发表引起社会不安的言论,并促请公众若掌握相关情报,可联络查案官肯尼迪(087-412222)提供资料。
早前报导,网传一个斋戒月市集小贩摊主往食物吐口水的视频,引起网民热议,让网友直呼“好恶心”!
据网上视频,逛市集的民众在车上录制上述视频,拍摄该名摊主恶行;据悉,该摊位事后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