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轰动全国的唐氏综合症少女贝拉被虐案今日下判,地庭今日裁定福利中心“Rumah Bonda”创办人西蒂拜润,忽视和虐待贝拉两项罪名成立,共判监禁22年;惟基于刑期同时执行,她仅需坐牢12年。
承审地庭法官依兹拉立占判处被告忽照顾罪监禁10年,虐待罪监禁12年;两罪刑期即日起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须服刑12年。
法庭也谕令被告守行5年,期间须由一名本地人担保,并支付5000令吉担保金,及她在服刑期满出狱后,须在6个月内完成200小时社区服务。
身穿黄色上衣配黑长裤的西蒂拜润今早8时27分,在一名妇女陪同下抵达法庭,表情淡定。
依兹拉立占宣读判词时说,西蒂拜润的抗辩不可信,无法被接纳,且辩方也无法对控方举证挑起合理疑点。
他说,疏忽照顾和虐待是严重罪行,且如检方所辩称,国会已通过刑事刑罚的修正案,规定了更重的惩处。
他指出,有关罪行最高刑罚,已从早前的坐牢10年增至如今的20年,罚款则从1万令吉增至5万令吉。
“修正案表明国会和法律,确保抵触相关罪行的罪犯,获得更严厉的惩罚。”
依兹拉立占说,下达的处罚,必须反映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并向公众尤其儿童家长、监护人和保母表明,勿对儿童的安全和福利掉以轻心。
他说,此案裁决也需考量公众利益,且法庭认定贝拉伤势严重,至今仍留疤痕。
他指出,被告导致贝拉身心受创,其残忍行径需受严厉惩罚,以示教训。
西蒂拜润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法汉;此案主控官是诺阿兹莎、兹菲娜丝、查西达和莎琪拉阿丽雅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