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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又反悔 3度暂停审理 法庭拒被告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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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5日讯)一下认罪,一下不认,越南家庭主妇被告“出尔反尔”的举动,惹怒主控官!

27岁的阮迪参红(译音)被控两项控状,分别是持剪刀企图“袭警”和阻差办公,一时认罪又不认罪,导致法庭三度暂停案件,最终法庭不接受被告认罪,允许被告以一万令吉保外,案定6月13日过堂。

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16日晚上9时30分,在怡力某高级公寓用剪刀企图攻击莫哈末沙鲁尔警长,抵触刑事法典第352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可判坐牢最多3个月或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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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迪参红(中)被控持剪刀企图袭警和阻差办碍警察办事两罪。

次控状指被告阻止同一受害者执行任务,触犯刑事法典第186条文。


此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通译员以华语读出控状后,原本承认第二项控状,唯被律师莫哈末沙阿兹兰及家属阻止,并要求被告不认罪。

(摄影:郑素瑾)

法庭先让被告与律师和家属讨论是否要认罪而暂停审理此案,约半小时后,被告再次带上庭时,依然承认阻碍公务员办公,但不承认辱骂警员。

被告与律师及家属又在法庭上争论不休,以致法庭要求3人讨论。

被告第三度上庭时依然承认第2项控状,同样被律师及家属阻止,主控官芭努莎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不接纳被告认罪,同时建议法庭定下2万令吉的保释金,及被告需交出护照。

推事纳碧拉尼占最终批准被告由两人以一万令吉保外,并在6月13日过堂时,安排越南通译员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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