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定,华印混血母亲罗秀虹的3名未成年孩子,遭父亲单方面改教的决定违法,因此撤销罗秀虹的3名儿女,于2020年7月7日获玻璃市改教事务注册官发出的信奉伊斯兰证书。
随着这项裁决,意味罗秀虹的3名孩子并不是穆斯林。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雅为首的三司,今早在罗秀虹为其司法检讨案件所提出的上诉申请中,宣判罗氏上诉得直时,作出上述裁决。
另2名法官是拿督哈欣韩查和拿督阿扎哈里卡马。
哈达丽雅在宣判时指出,联邦法院已于2018年,在印裔妇女英德拉甘蒂挑战3名孩子被前夫单方面改教的案件中,裁定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孩子改信其他宗教前,需获得双亲的同意。
“在(未成年孩子)单方面改教一事上,我们受制于联邦法院在上述案件的判决,即裁定未成年孩子改信其他宗教前,必须获得双亲的同意。
“在此案中,为人母亲的上诉人(罗秀虹)没有同意让3名孩子改信伊斯兰。”
她续说,联邦法院在英德拉案件中,裁定联邦宪法第12(4)条款提及的“家长”一词,是指双亲。
根据联邦宪法第12(4)条款,凡未满18岁者的宗教信仰,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决定。
因此,根据法院对该宪法条款的诠释,三司也宣判,阐明未满18岁的非穆斯林,可在父母亲或监护人其中一方同意下,改信伊斯兰的玻璃市2006年伊斯兰行政条例第117(b)条文,违反联邦宪法。
罗秀虹的3名未成年孩子,是现年一对16岁的孪生女儿和13岁的儿子,他们是于2020年7月,被如今已是罗氏前夫的父亲纳嘉斯瓦兰,带到玻璃市改教事务注册官的办事处,一起随父亲改信伊斯兰。
以宪法英文本为依据
上诉庭三司强调,他们在诠释联邦宪法第12(4)条款时,是以具法律效力的联邦宪法英语文本为依据,而非国语译本。
根据英语版的联邦宪法,上述条款阐明,凡未满18岁者的宗教信仰,应由其家长(parent)或监护人决定。
然而,国语版的联邦宪法显示的上述条款,则指凡未满18岁者的宗教信仰,应由父亲或母亲或是监护人决定。
哈达丽雅宣判时说,在关于是否存在规定联邦宪法的国语版本,是被视为具法律效力一事上,三司认为,没有确凿证据显示国家元首已规定国语版本的联邦宪法,是具法律效力的文本。
罗秀虹在这宗司法检讨申请的案件中,分别把玻璃市改教事务注册官、玻璃市宗教和马来习俗理事会(MAIPs)、玻璃市宗教司拿督阿斯里和玻璃市州政府,列为第1至第4名答辩人。
周三代表玻璃市宗教和马来习俗理事会上庭陈词的律师是莫哈末哈尼夫,其他答辩人则是由玻璃市州政府法律顾问莫哈末拉迪代表陈词。
所有答辩人在陈词时,尝试主张国语版本的联邦宪法,应被视为具法律效力的文本,因此在诠释联邦宪法第12(4)条款时,应以国语版本为依据。
MAIPs将上诉到底
莫哈末哈尼夫指出,其律师团队已接获玻璃市宗教和马来习俗理事会(MAIPs)的指示,将就罗秀虹周三上诉得直的上诉庭裁决,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准令。
上诉庭原定于周三聆审MAIPs,为寻求更改罗氏获得其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庭令内容,而申请上诉的案件。
然而,上诉庭在宣判挑战前夫单方面替3名未成年孩子改教的罗秀虹上诉得直后,莫哈末哈尼夫要求三司,展延其当事人的上诉申请,以待律师团队获得MAIPs的指示,针对上诉庭周三的裁决,向法院申请上诉准令。
三司最终批准MAIPs的申请,择定此案将于4月22日过堂。
MAIPs于2023年2月17日,向高庭申请更改罗秀虹于2021年3月31,获高庭(家事法庭)判定可拥有3名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庭令内容。
MAIPs要求在庭令中纳入额外庭令,包括允许该理事会在罗氏的监督下,每2周为其3名孩子提供基本的伊斯兰教育和指引。
高庭于去年10月11日,驳回MAIPs的申请。
莫哈末哈尼夫在庭外受访时解释,MAIPs的上诉申请,立足于3名孩子是穆斯林的身分,但随着上诉庭如今裁定他们不是穆斯林,因此律师团队寻求三司展延聆审MAIPs的申请,以待该理事会针对上诉庭周三的裁决,向联邦法院入禀上诉申请的案件审结为止。
代表律师:抵触联邦宪法第12(4)条款
罗秀虹的代表律师斯里慕鲁根在陈词时指出,阐明未满18岁的非穆斯林,可在父母亲或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同意下,改信伊斯兰的玻璃市2006年伊斯兰行政条例第117(b)条文,抵触明文规定禁止未成年孩子遭双亲其中一人单方面改教的联邦宪法第12(4)条款。
他说,联邦法院于2018年,在英德拉甘蒂挑战3名孩子被前夫单方面改教的案件中,已诠释上述宪法条款,裁定18岁以下的未成年孩子改信其他宗教前,需获双亲同意,因此,上述第117(b)条文理应被上诉庭裁定为违宪。
他指出,罗秀虹和其前夫纳嘉斯瓦兰是于2008年5月25日结婚,但后者于2019年3月3日对罗秀虹施暴,当天也是罗秀虹在入院前,最后一次见3名孩子。
他说,罗氏之后通过各种方式寻找孩子后,最终得知前夫已于2020年7月,单方面替孩子改教。
高庭拿督柯林劳伦斯于2022年2月21日批准罗秀虹为子女提出的人身保护令申请,谕令当时正由社会福利局监管的3名孩子,立即归还给拥有子女单方监护权和抚养权的罗秀虹,令罗氏得以与孩子团聚。
罗秀虹于2022年3月25日,向高庭提呈司法检讨申请,以寻求撤销其孩子遭前夫单方面改教的决定,高庭在同年8月1日发出准令。
然而,高庭法官拿督旺阿末法力在去年5月,驳回罗秀虹的司法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