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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绣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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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绣晶:自家人都不挺的修宪法案

 政府预计在本月下旬,向国会下议院提呈有关公民权规定的修宪法案,因内政部拟议的其中5个事项,涉及剥夺联邦宪法目前保障在国内出生的无国籍孩子和弃婴,可依法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的权利,而备受争议。

 据悉,内政部是计划于3月25日,即本次下议院会议召开的最后一周,提呈这份法案,因此,我上周到国会采访时也争取机会向一些不愿具名的人士,了解执政党议员对此法案的看法和立场。

 结果不出所料,部分遭捍卫无国籍孩童权益的非政府组织、律师公会以及人权委员会抨击为“开倒车”的法案内容,也引起部长的自家人,即“蓝眼”和“火箭”议员不满及反对。

法庭无权审理


 据我了解,行动党议员的立场会更为强硬,因为内政部拟议修改的公民权规定,不仅将剥夺保障目前在国内出生但因各种原因而沦为无国籍孩子及弃婴,可依法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的权利,也将衍生法庭日后是否能审理这些公民权案件的问题。

 这是因为若这些无国籍孩子和弃婴,未来都需在“经登记获公民权”的情况下,让部长全权决定是否批准他们的申请,则意味法庭未来或许无权审理这些孩子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法庭宣判他们可依法自动获得大马公民权的申请。

 虽然部长信心满满向议员保证,内政部未来将在一年内,审核及定夺涉及无国籍人士“需经登记获得公民权”的申请,但这不具说服力。

 事实上,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就曾于2011年1月,为该部从着手处理到通知申请者有关公民权申请结果的过程,制定最多一年的期限。

 但随后的内长是否有继续实行这个良好政策呢?答案是没有,这令公民权申请者重新面对需苦等多年才知结果的困境。

 内政部拟议的这份法案影响多方利益,牵连甚广,若该部无意拆分法案内容,先通过让拥有外籍伴侣的大马籍母亲在海外所生的孩子,可依法自动获得我国公民权,则不应贸然提呈这份法案。

 若政府不理外界和自家人的反对声浪,执意要在本月下旬提呈这份法案,可能将因无法获得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而成为团结政府执政后首份被否决的修宪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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