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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马上诉失败 须赔郭素沁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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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7日讯)上诉庭今日驳回巫统大港区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马尤诺斯,要求推翻吉隆坡高庭在2022年,判他须支付30万令吉诽谤赔偿给行动党前原产业部长郭素沁的裁决。

这意味着,嘉马须支付这笔赔偿金。

郭素沁的代表律师拿督奈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由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上司,驳回了嘉马要求推翻诽谤郭素沁赔偿裁决的上诉,并谕令须支付2万令吉堂费予郭素沁。

另两名法官为拿督阿兹曼阿都拉和拿督黄建强(译音)。

“我们也要求上诉庭,谕令立即将利益关联人持有的钱财,转移予答辩人(郭素沁)。”


嘉马代表律师为拉金德星。

郭素沁也是士布爹区国会议员,她的代表律师包括潘伟健(译音)和丽贝卡马绍尔。

上诉庭去年3月29日谕令嘉马从当日算起的21天内,须把30万令吉存入郭素沁的律师银行户头,直到他提出的上诉审结为止。

郭素沁在2017年4月6日起诉嘉马,指后者在同年3月8日召开记者会,提到雪州子民基金会课题时,发表对她具诽谤意味的言论,而索取10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以及申请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代任何代理重复发表有关诽谤言论。

她在诉状中说,这番言论刊登在印刷和电子媒体,也上传至嘉马的脸书专页。她指嘉马的言论让人觉得她滥用州政府资金中饱私囊,以及没有道德。

她曾于2008至2013年,担任雪州高级行政议员。

郭素沁今午也在面子书分享新闻报道和简短撰文感谢上帝和上诉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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