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3日讯)一对经营食店的夫妇,因售卖食物给没有守斋的穆斯林,被控上伊斯兰法庭,被判罪成遭罚款1500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为57岁的丈夫及55岁的妻子,一旦无法缴付罚款,他们将面对监禁6个月的刑罚。
伊法庭法官占占依斯迈在两名被告双双承认有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被控于昨日上午11时25分,在市内一家食店售卖食物给穆斯林,抵触2001年登州伊刑法酌量刑罚(Taksir)(2022年修正)第19(a)条文。
上述条文下被控者,罪名为在齌戒月时售卖食物给穆斯林,以在斋戒时段进食,被指不尊重齌戒月。
同时,伊斯兰法庭也因一名43岁的男子,没有应召出席同一宗案件的过堂程序,而发出逮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