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5日讯)未成年少年涉嫌强奸年仅14岁的亲妹妹,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时承认犯下的罪行。
这名17岁少年今早被带上淡边推事庭面控,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2月6日下午4时左右,在淡边金马士一间住家,强奸年仅14岁的亲妹。
根据被告的宗教、习俗及习俗法律,被告与受害者的关系是不允许结婚。被告该行为抵触刑事法典376(3)条文(强奸),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过8年、不超过30年的监禁及鞭刑不少过10下。
被告今早在无律师代表下,向法庭承认有罪,推事卡汀妮基于受害者的检验报告未出炉,将案件定于5月27日过堂后,方作出判决。
法庭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不过担保人只能是被告的母亲或父亲。
案件主控官为阿米鲁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