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一名刚毕业的25岁华裔青年,被控在酒店客房内性侵犯24岁华裔女子,他不认罪,获准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
目前在私人机构工作的被告刘兴成(译音,25岁),于今早被庭警扣押上乔治市地庭面控。
上庭前,被告发现有一批记者在场拍照采访,他并没回避镜头,神情平静;然而在他被控强奸罪名,并由庭警带离法庭时,则拉起身上所穿的衣服,完全遮挡脸部。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5日凌晨12时15分,在槟岛东北县区内一间酒店房间内,性侵犯一名24岁的林姓华裔女子,触犯刑事法典376(1)(强奸)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且面对鞭笞刑罚。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明白,但他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本报陈紫凌摄)
主控官李润强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保释条件,即1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且被告在保释期间,须交出护照给法庭监管,同时不得骚扰受害者。
被告代表律师郑时坤向法庭求情,他指被告刚毕业及找到工作,事发后被告亲自将受害者送往医院,且全程没有逃跑,等警察到场。

他说,保释金是确保被告出庭,而不是惩罚,因此他请求法庭给予最低保释金。
最终法官依尔万允准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且必须遵守主控官所提出的保释附加条件,案展11月12日过堂。
据了解,此案受害者为学院生,也是报案者,她与被告皆来自吉隆坡;消息透露,两人属情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