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6日讯)中三女生课室内遭学长侵犯案中的两名17岁学生,今早于亚罗牙也法庭被提控三项罪名。其中一人当庭认罪,另一人则否认所有指控,法庭定于11月26日过堂。
两名被告分别在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集体强奸)、第377B条文(自愿参与违反自然性交行为),以及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对儿童的身体性侵犯)下被控。
两人皆在律师及父母陪同下出庭。当中,首名被告选择不认罪,而第二名被告则承认所有控罪。
法官允许两名被告各以7000令吉保释,并订于11月26日过堂,以提呈案件相关文件。

2名17岁被告情绪激动 抱着父母痛哭
据悉,庭审结束后,两名被告均情绪激动,抱着父母哭泣。
首名被告的代表律师蔡咏亿在庭外接受采访时指出,被告是家中长子,其父为公务员,需负担其他两名孩子的生活与教育费用。
“该名被告患有鼻窦炎与疝气,日前已接受一次手术,预计在完成大马教育文凭考试后,将接受第二次手术。”

至于第二名认罪被告,其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该名少年父母已分开,被告由母亲独自抚养。他向法庭保证将遵守保释条件,准时出庭。
此案由马六甲检察署主任拿督沙扎里、副检察司莫哈末阿里与纳比哈主控。控方原建议将保释金设定为每人2万令吉。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告,媒体禁止在法庭内拍摄其照片。
认集体侵犯中三女生 17岁被告 恐坐牢30年
在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不少过10年以及不超过30年。
在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以及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坐牢20年及鞭打。
由于被告皆未成年,法庭在作出判决时,判刑与成年人一样,唯他们先送入感化院,直到成年后再送到监狱继续服刑。
(视频拍摄:郑素瑾)